)
来源:个人图书馆-木槿夕先生
文/江湖独白专栏
(相关资料图)
案例:女子与前任发生关系,被丈夫发现后诬告对方,事后被判拘留
每一次出现性侵案件时,我们都在指责对方的不道德,可是某些人借助这个定论对情人实施报复,妄图从出轨行为中脱逃,这也是违法行为,查清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。
贵州一女子沙某被丈夫发现有问题,向其坦白是被某男子强奸,丈夫怒不可遏去派出所报警,可是真相却让人跌掉眼镜。
据沙某透露,与其发生关系的是前任,因为夫妻之间存在冷战,找他诉说心中的委屈,被男子趁虚而入,强调是被对方强行侵害,为了确认真相,警方传讯前男友对证。
在前任口中,两人是长期保持亲密聊天,在发现沙某出现情感问题后,主动上前慰问,两人在酒醉之后发生关系,双方是自愿的。
沙某与嫌犯的口供有出入,一旦证实前男友是强行与沙某发生关系,沙某则是受害者,反之两人就是婚内出轨。
民警认为沙某的说法有问题,加紧对其进行重审,沙某眼见撑不住,只能将真相说出来。
原来沙某和前男友分手后并没有删除对方,在与丈夫出现争执之后,一气之下她选择离家出走,找到前任诉说心里的委屈,在酒精的影响下,两人发生了关系。
被丈夫发现之后,沙某不愿意承认这一点,凭空诬告前任是强迫,导致丈夫忍受不了,一定要将男子送入监狱,这一点是沙某没想到的。
事后沙某因为谎报警情,被警方依法判处9天的行政拘留,罚款400元,另外一名男子只能做教育,不存在违法行为。
在这起诬告案件最无辜的是沙某的丈夫,因为日常的一次吵架,妻子就离家出走,更是与前任藕断丝连,要不是民警的专业判断,他还被蒙在鼓里。
社交时代,越来越多的人无法坚守内心的底线,受伤的往往是忠诚的一方,民法典中规定一妻一夫制,可是往往有人会越过这道德的底线。
对于这婚姻的过错方,我们应该如何处置?
《民法典》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
《民法典》规定了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。
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,婚姻关系中的过错,是指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通常的道德标准,或对另一方实施侵权、或不道德行为,导致另一方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行为。
在沙某被拘留期间,丈夫可以以此提出离婚协议,对两人的婚内财产进行分割,让沙某付出经济上的代价,这是从法律角度的惩戒,也是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。
事实上此类案件并不少,在伴侣发现出现越轨行为之后,少数人会将过错归咎在对方身上,试图请求另一半原谅。
作为不少人的刻板印象,认为只要是起诉对方性侵的,女方均是受害者,这样维护受害者的思维上,让人钻了空子,也让某些过错方存在侥幸的心理。
换一句话说,如果轻信沙某的话语,对男子进行定论,那一定是对真相的偏差,所以必须对沙某的行为进行惩戒,让其承担撒谎的追究责任。
有人统计后表明,社交平台的泛滥,异性之间的交往越发频繁,从2020年发生的诬告他人性侵的案例已经不下100起,这还是能够找到的案例,可见其背后诬陷他人来获得谅解的可恶。
只要是女方提起的性侵案件,就极有可能成立为QJ案,这种谎言对于真正受到侵害的女性是一种伤害,男性可能并没有做出越轨行为,可是还是会受到质疑。
如“沙某”一类的人不会消失,她们只会在某一刻出现,用别人的错误掩盖自己的错,最后将真相扭曲,丝毫没有意识到对他人的伤害,理应重罚才是。
分享
收藏
点赞
在看
标签: